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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环境标志对生态纺织品的技术要求

    有关方面从国家环保局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委员会了解到,申请认证中国环境标志的纺织产品,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

    1、产品不得经过有氯漂白处理;

    2、产品不得垤过防霉蛀整理和阻燃整理;

    3、产品不得添加五氯苯酚和四氯苯酚;

    4、产品不得有霉味、汽油味以及有毒的芳香气味;

    5、产品不得使用可分解的有毒芳香胺染料和偶氮染料;不得使用可致癌染料和可能引起过敏的染料;

    6、产品中甲醛、可提取重金属含量、浸出液PH值、色牢度及杀虫剂残留量应符合OKO-Tex100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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